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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整改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结果的通知

2019-12-23  | 来源: | 点击数: 1146

关于落实整改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住建局: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落实整改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结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整改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改对象
  安徽省石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阜阳宽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擎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万千汇商用展具有限公司、安徽翔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鑫凯防水保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阜南县居都宝建材涂料有限公司、阜阳三佳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临泉县伟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三体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国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龙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同益净化科技有限公司、阜阳华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荣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兴安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丽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公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鸿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阜阳正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皖北交通路桥有限公司、安徽时荣建设有限公司、阜阳广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安徽志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阜邦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安徽铭润建设有限公司、安徽鼎胜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鼎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睿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鸣月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阜南淮河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临泉县恒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浩东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石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诚俊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临泉县自来水厂等37家公司的51项资质(不合格资质项和存在问题见附件)。
二、整改要求
1.整改期限到2020年3月1日,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
2.各有关建筑业企业整改完毕后递交复查申请和整改报告,经所在辖区县(市)住建局初步审查后报送市建管局发展科(阜阳市建设大厦十楼)复查。
3.对在规定整改时间内未报送整改材料或仍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的,视为资质核查不合格,将由发证机关依法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4.各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此次动态核查中不合格企业的监管,要求相关企业限期整改到位,于限定时间内提交复查申请和整改报告。
5.各企业要认真对照资质管理规定、资质标准以及建筑市场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安排专人认真细致开展整改,完善安徽省工程建设信息网信息,确保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和有效性。
 
附件:
不合格企业存在问题表
 
阜阳市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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