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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组建阜阳市建筑业协会专家库的通知

2024-01-09  | 来源:本站 | 点击数: 1276

各会员单位:‍

   阜阳市建筑业协会在广大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建立了阜阳市建筑业协会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专家库建立以来,专家库专家在质量创优、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科技智能创新等方面做出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地促进了阜阳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和科技水平的提高。为更好满足行业发展的服务需求,认真履行“沟通政府、服务企业、融合创新、助力发展”的协会宗旨,主动承接政府职能转移项目,积极优质高效地开展相关活动,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重新组建阜阳市建筑业协会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重新组建更新内容

    1.对专家库专家进行重新组建更新,已入库的专家由会员单位重新推荐申报,协会择优选聘。未在规定时限申报视为自动放弃专家资格。

    2.专家库由我市工程建设领域从事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应用和管理的,在业界具有一定权威、专业性影响力的高端人才组成。重点推荐以下专业专家: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建筑机械设备工程、防水工程、桩基工程、机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消防工程、安全工程、钢结构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园林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建筑智能、装配式与绿色建造(施工)等。

    3.推荐专家经建筑业协会专家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后确认,对符合条件的专家录入专家库,发文公布并颁发专家聘任证书。

    二、专家推荐的条件

    1.推荐的专家人选所在单位应为阜阳市建筑业协会会员;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熟悉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了解专业发展趋势,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

    4.具有大专以上文凭,相关专业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技师以上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15年;

    5.身体健康,热爱支持协会工作,积极参加协会和专家委员会组织的相关活动,年龄不超过65周岁,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

    三、专家推荐要求及申报资料

    本次专家库调整更新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按照个人申请、企业推荐、等程序逐步进行。填写《阜阳市建筑业协会专家推荐表》(附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复印件一份;2寸蓝底或红底证件照片1张。

以上申报材料纸质版于2024年1月31日前报送或者邮寄至我会(地址:阜阳市颍州区西湖大道万方广场5#2101室),联系人:张林 电话:0558-2165806并将电子版资料打包发至邮箱2138537088@qq.com。

    四、专家监督管理办法

    (一)入选的专家,统一颁发《阜阳市建筑业协会专家聘书》,聘期三年(实行动态管理);

    (二)我会在专家完成工作后,将所选用专家的工作表现、专业技术水平等情况,填入《专家工作业绩评价表》,列入专家信息档案,作为今后调整专家库成员的重要依据;

    (三)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家工作会议、专题工作会议或调研活动;

    (四)专家在安全技术咨询服务、评审、评优、技术鉴定等活动中,应实行回避制度;

    (五)专家个人基本情况、参加协会活动情况及协会评价意见等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六)专家因工作单位、职称、职务、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及时报告我会;

    (七)专家年度内累计无故2次不参加我会组织的活动,视为自动退出;

    (八)我会按规定支付专家劳务费用,严禁专家以任何名目或形式接受其他报酬和礼品;

    (九)专家在受委托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中,接受社会监督,对被检举的专家,经查实后,依规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予以除名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十)专家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附件下载:

阜阳市建筑业协会专家推荐表.docx


 

 

 

                                    阜阳市建筑业协会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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